法官 Jones 表示,他不同意司法部提出的加重刑期指引的请求,因为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曾被告知进行违法活动。尽管司法部律师提出有先例显示,CZ 可以得知,但法官认为此例并没有足够说服力。
司法部律师回应 CZ 故意试图利用美国的金融体系,而 CZ 自己也认罪了。
法官基本上同意缓刑办公室的观点。总级别为 12,这将导致 10-16 个月的监禁和 1-3 年的狱后监督。在最终裁决之前,现在将听取司法部、辩方和 CZ 的意见。
检方律师表示如果 CZ 在故意犯法后,没有面临监禁,并且建立世界最大加密货币交易所,因此致富。那以后没有人会被关,银行保密法也形同虚设了。
司法部律师表示,币安与 CZ 后来积极配合监管的事情值得赞许,但并不值得因此缓刑。缓刑只会鼓舞人们效法,求处监禁是有其意义的。
法官认为,判下如此重刑,会符合量刑裁罚吗?司法部律师回应,这不会构成不公,没有单一个被告担负过如此大责。法官仍表示怀疑,并认为裁罚应该符合犯行程度。
CZ 的母亲、儿子、侄子和妹妹都出席了会议。话题转向陈情信,表示 CZ 主动赴美受审,并没有像其他案例的被告,抵抗引渡花上 4-5 年的时间。
法官向辩方律师提问。辩方律师表示,CZ 并无法控制币安,且所有证据显示应有更轻的判决,辩方律师也同意缓刑 5 个月,甚至更轻。
辩方律师表示,没有类似案件被监禁的案例。话题一度转向 BitMEX 创办人 Arthur Hayes 因 BitMEX 没有做好 KYC/AML(洗钱防制) 的案例。
由于有法庭参与民众拍照并上传推特,法官对此作出警告。
CZ 发言表示,一开始没有做好 KYC/AML,但后来积极与美国政府配合。法官回应,他认为 CZ 具有减刑的可能,法庭已经有检视其积极配合执法机构的事实。
法官表示有众多的陈情信,看出一个被动机、激情、动力所驱使的人,冒着全部资产的风险来让币安成功。
他指虽然 CZ 拥有美国法遵人员,但却未能遵守法令,触犯 KYC/AML 相关风险。法官说:「报告显示,价值数十亿美元的比特币被直接发送到暗网。他对当事方提交的资料深感不安,其中包括提及你的陈述。也因此,请求宽恕是更好的。由于这个艰难的教训,你有能力和意愿改过自新。」
法官最终判刑 4 个月。